印度最高法院最近发布了一项裁决,发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工业需要与可再生能源目标合作,否则将面临罚款的风险。

上个月,印度高等法院驳回了印度领先的锌生产商印度斯坦锌有限公司提交了一份请愿书,挑战拉贾斯坦邦电力监管委员会(RERC)要求某些消费者从可再生能源获得部分能源的规定。

最高法院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不仅强制要求拥有自用发电厂的行业(消费者至少拥有发电厂26%的股份,每年消耗至少51%的能源)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取一定比例的能源,还授权州电力监管机构和机构对未能履行义务的组织进行处罚。

拉贾斯坦邦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

拉贾斯坦邦是印度西北部的一个内陆邦,西部与巴基斯坦接壤。该州有一个可用的装机容量其中约四分之一(3916兆瓦)来自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

拉贾斯坦邦电力监管委员会(RERC)负责监管该邦的电力,包括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2007年,RERC发行一系列的义务,确定了三种需要开始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取部分电力的实体。这一“可再生购买义务”同样适用于配电公司和某些大型电力消费者。

财政年度 义务表示为从分布式被许可方以外的来源获得的总能量的百分比
2007 - 08年 4.88%
2008 - 09 6.25%
2009 - 10 7.45%
2010 - 11 8.50%
2011 - 12 6.00%(最初9.50%;于2011年修订)
2012 - 13 7.10%
2013 - 14 8.20%
2014 - 15 9.00%(7.50%非太阳能+ 1.5%太阳能)
2016 - 17 11.40%(8.90%非太阳能+ 2.5%太阳能)

来源:

拉贾斯坦邦电力管理委员会(可再生能源义务)条例,2007年

拉贾斯坦邦电力监管委员会(可再生能源义务)(第一修正案)条例,2011年

拉贾斯坦邦电力监管委员会(可再生能源义务)(第二修正案)条例,2014年


2010年,RERC更新了规则,允许公司使用能源补偿或可再生能源证书(RECs)作为遵守规则的有效方式。2011年,他们重新审议了2011-12年的目标,并提出了2012-13年和2013-14年的目标;去年,政府为大能源用户和小能源用户分别制定了目标。目前,工业能源用户必须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得大约10%的能源。

法律的挑战

2008年至2012年期间,来自水泥、纺织、化工、化肥等不同行业的28家公司向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提交了大量请愿书。尽管他们争辩说,他们应该被豁免于可再生能源目标之外,因为RERC没有权力强制执行这些义务,而且会阻碍他们自行控制的发电厂的生产,以及其他原因,但高等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认为他们的上诉缺乏法律依据。

印度斯坦锌有限公司(Hindustan Zinc Limited)是受害的请愿者之一,随后向印度最高法院提出民事上诉,抨击前一级法院通过的命令。这项上诉也被驳回,理由是缺乏法律依据。

这项裁决能帮公司省钱吗?

预计最高法院的决定将对其他在各种法律论坛上上诉的公司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并充分说明了该州对可再生能源的承诺。这一决定基本上是划清了界限,并表明遵守可再生能源目标不是可有可无的。

这一决定也可以成为印度斯坦锌公司和其他公司开始规划如何遵守可再生能源义务的机会。在许多情况下,公司甚至可以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来省钱。

印度的支持拉贾斯坦邦的采矿和冶炼业务热电自备电厂474兆瓦,柴油电厂35.6兆瓦,余热回收电厂35.3兆瓦。其中最后一家注册为拉贾斯坦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此外,该公司还在古吉拉特邦(88.8兆瓦)、卡纳塔克邦(49.4兆瓦)、马哈拉施特拉邦(25.5兆瓦)、拉贾斯坦邦(88.8兆瓦)和泰米尔纳德邦(21兆瓦)拥有273.5兆瓦的风能项目。尽管该公司在未来几年需要将更多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整合到其电力结构中,但它已经拥有了一个可供使用的良好可再生能源基础。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相比,在成本上越来越有竞争力。例如,太阳能的价格,减少了一半自2010年以来期望达到电网平价在五年内。此外,适当的计划配合正确的技术使用也有助于确保可靠的、持续的电力,即使在没有太阳照耀或没有风吹的时候。这两个发展是原因之一已有十多家大公司加入了RE100该公司承诺在运营中100%使用可再生能源。WRI的绿色电力市场发展小组也展示了卡纳塔克邦而且泰米尔纳德邦对大型企业买家来说,可再生能源可能是一种可靠且最实惠的选择。

印度斯坦锌公司和其他公司可能有机会利用日益廉价的可再生能源来降低成本。这一政策可能有助于证明,可再生能源是提高弹性和变得更有竞争力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