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与WRI的合伙人Celine Salcedo-laviña共同撰写土地和资源权利项目

非洲的许多国家都拥有树木,野生动植物,矿物质和其他自然资源。但是作为新的WRI研究和交互式地图表明,很少有国家法律为社区提供强大,安全的土地资源权利。

WRI在49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中对五种自然资源(水,树木,野生动植物,矿物质和石油的国家框架法)进行了系统的审查。结果在我们的新事物中呈现资源地图的权利,一种在线工具,可视觉概述非洲的资源权利,并允许用户比较各国和资源之间的发现。

我们的结果证实了一些研究人员和发展专业人员长期以来一直怀疑的:在整个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拥有许多高价值自然资源的权利。即使小农或社区享有他们所居住的土地的合法权利,政府也拥有或拥有使用土壤上或土壤下方发现的许多资源的权利。小农户和社区必须获得政府许可,并经常支付使用这些资源的费用。资源权利薄弱会剥夺社区的生存和生计,导致负面的环境后果,并阻碍为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资源权利薄弱

根据我们的研究,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大多数国家森林法限制了未经政府授权的树木的收获。仅允许公民和社区“免费”使用死木和森林地面上的产品的权利。许多野生动植物法仅允许自由狩猎被宣布为害虫或非游戏物种的动物,而大多数水法将自由使用限制在国内和个人目的中。

公民和社区对矿物质和石油的权利更少。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许多法律区分地面和地下矿物质,仅授予某些表面矿物,例如石灰石,沙子,粘土和岩石。没有政府许可证,没有人可以进入土壤下方的矿物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任何国家都没有提供石油的免费使用权。

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资源权利薄弱会导致社会和环境问题。以加纳为例:自然占地的树被名义上由酋长或传统当局拥有,但木材物种的商业权属于国家。土地所有者没有或没有权利从其土地上自然占地的树木中受益。除非将其正式在该州注册,否则农民在土地上种植的树木被视为自然存在的树木。该州可以授予伐木工人或公司的权利,即使它们位于私人土地上,也可以授予成熟的木材树。木材收获的收入由伐木工人,传统当局和政府机构捕获,但与使用木材采购的土地的农民没有分享。此外,农民很少会因对土地伐木行动而造成的农作物的损害得到赔偿。

由于权利较弱,许多农民不愿种植木材树。有些人诉诸于伐木公司收获之前摧毁或清除农场上的树木。例如,加纳西南部的一名妇女说:“由于木材树是给政府的,我们不会从中受益,因此我在农场上燃烧它们以种植我的农作物。“她的情绪在苏里索(Sureso)中是由其他人分享的。另一个村民,一位老人,报告说:“(i)我不会从我在土地上保护的木材树中得到任何东西,如果木材承包商会收获并摧毁我的农作物,那么我会在年轻的时候摧毁它们,以避免将来对我的农作物造成损害。”

需要强大的资源权利

正如加纳的Sureso村所示,在没有强大的自然资源权利的情况下,小农户和社区几乎没有动力可持续地管理它们。在许多这样的情况下,资源丢失了,环境被降低。没有资源使用和受益的权利,社区还错过了可以改善其福利和减少贫困​​的重要生计机会。

相反,强大,安全的自然资源权利可以为公民和社区提供强大的动力,以可持续地管理树木,水,野生动植物等。了解资源法律权利的性质和程度是设计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项目的重要第一步。通过分享新信息并培养更多的知识共享,WRI的资源地图的权利支持努力加强和确保撒哈拉以南非洲公民和地方社区的资源权利。

了解更多:WRI致力于加强非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土地和资源权利。看看我们土地和资源权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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